Jun 18, 2020
發布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六條及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二、第五條附表三
發布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六條及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二、第五條附表三
發布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六條及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二、第五條附表三,並將於110年1月1日實施。
修正重點包括增訂水產動物油脂於無機砷之補充規定、調整醬油製品之3-單氯丙二醇限量規定及增訂燒烤水產品之苯(a)駢芘限量,另為使標準內容更臻明確,新增鎘於蔬果植物適用部位之說明、修正單氯丙二醇及氰酸之中文名稱為3-單氯丙二醇及氫氰酸,以及酌修附表二備註1和附表三備註17之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