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1, 2020
發布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三、第六條附表五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
發布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三、第六條附表五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5月2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301085號
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三、第六條附表五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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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令掃描檔
- 修正總說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 修正對照表(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 修正規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 修正總說明(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 修正對照表(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 修正規定(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 增修訂原因及說明依據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網址: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