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禽畜產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生效 。

May 07, 2020

修正「禽畜產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生效 。

修正「禽畜產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生效 。


主旨:修正「禽畜產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生效 。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公告事項:修正「禽畜產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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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網址: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