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 01, 2020
廢止衛署藥字第0970333062號令及部授食字第1021650418號令
廢止衛署藥字第0970333062號令及部授食字第1021650418號令
衛生福利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4月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601901號
廢止前行政院衛生署97年12月25日衛署藥字第0970333062號令及本部103年1月8日部授食字第1021650418號令,並自即日生效。
部長 陳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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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網址: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5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