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 16, 2020
網拍代購國外食品未經查驗許可慎防觸法
來源:苗栗縣衛生局
現今「網拍」盛行,網路販售國外食品琳瑯滿目;不少國人趁假期至國外旅遊,同時攜帶當地名產或伴手禮回台,常有人一不小心就採買過量,只好把多餘產品上網拍賣販售。對此,食品藥物管理署及地方政府衛生局常接獲民眾檢舉,或是為民眾健康主動監控時,查獲民眾在網路販售未經輸入查驗許可的食品。別以為上網轉售未經輸入查驗的食品沒什麼大不了,徐縣長耀昌呼籲鄉親要小心,以免觸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民眾自國外購買攜帶供「個人自用」的食品,其價值在一千美元以下,且重量在六公斤以內者;或錠狀、膠囊狀食品,每種至多十二瓶(盒、罐、包、袋,以原包裝為限),合計以不超過三十六瓶(盒、罐、包、袋)者,依規定得免申請查驗。所謂「自用」是指旅客攜帶物品為本人自用或饋贈親友,而非為販售牟利或收取代工費等,攜帶一般食品若超過規定數量,依法須向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輸入食品查驗,而膠囊錠狀食品供個人自用,超過上述數量的部分只能退運或銷毀,請在訂購前一定要特別留意數量上的限制喔!
衛生局張局長蕊仙再次提醒鄉親,代購外國食品,無論自行帶入國內或以郵購、代購、網路銷售,應辦理輸入食品查驗,違反者不論販賣數量多寡,依法可處販售者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另販售無中文標示的食品,也可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民眾如有食品相關法規問題,可撥打衛生局電話037-558780洽詢。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網址:https://consumer.fda.gov.tw/News/newsDetail.aspx?nodeID=216&id=f569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