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 24, 2020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9年2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第14次配發口罩,請臺北市照護機構(一般護理之家、產後護理之家、居家護理所、長照A據點、失智據點)派員領取。
一、依據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配合中央主管機關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者。
二、本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2月19日電子郵件通知,配送本局第14次照護機構(一般護理之家、產後護理之家、居家護理所、長照A單位、失智據點)口罩計9,300片,配發對象為照護單位工作人員(含醫事人員、清潔人員、實習學生及接觸病患的行政人員等)使用,領用期限為109年2月24日至109年2月26日,分配數如下:
(一)一般護理之家:1,900片
(二)產後護理之家:4,900片
(三)長照A:500片
(四)居家護理所:1,500片
(五)失智據點:500片
三、本次第14次分配數以各機構員額數乘以2.32倍,為計算基準。本局陸續收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撥補口罩後,將儘速配發。
四、檢附本次領用機構分配數量及領用單如附件。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