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本部105年12月19日部授食字第1051303909號公告修正之「特殊營養食品之特定疾病配方食品應加標示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Feb 06, 2020

廢止本部105年12月19日部授食字第1051303909號公告修正之「特殊營養食品之特定疾病配方食品應加標示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廢止本部105年12月19日部授食字第1051303909號公告修正之「特殊營養食品之特定疾病配方食品應加標示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2月6日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81304041


主旨:廢止本部1051219日部授食字第1051303909號公告修正之「特殊營養食品之特定疾病配方食品應加標示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

 

公告事項:廢止本部1051219日部授食字第1051303909號公告修正之「特殊營養食品之特定疾病配方食品應加標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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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網址: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5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