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 02, 2019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即啟動「108年度美食街餐飲業者稽查專案」,提升美食街食安
炎炎夏日時,休閒娛樂結合舒適空間的餐飲服務之美食街,深受消費者喜愛。對於消費者來說訴求方便、供膳時間長及涼爽用餐的環境、多元類型餐飲美食,種種CP值高之特點吸引各種族群一起呼同引伴消費用餐。
為確保美食街小型餐飲店衛生安全,本局與食品藥物管理署即啟動「108年度美食街餐飲業者稽查專案」,針對業者應建立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及生鮮食材、調味料等進行稽查抽驗。
本次稽查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產品責任險、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廢棄物清理、逾期食品查核、食材來源、容器查核、標示查核等,如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相關規定將依法處辦。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與從業人員應有正確的衛生觀念和自主管理做起,並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如查有GHP不符合規定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農藥殘留或動物用藥殘留不符規定,涉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第1項、第15條第1項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和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應以中文標示原產地(國)、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及其他應標示事項不符合規定者,涉違反食安法第25條第2項,可依同法第47條第1項第10款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嘉義市政府衛生局
網址:
https://www.cichb.gov.tw/news/news_detail.asp?news_dtl_id=6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