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108年11-12月生鮮蔬果殘留農藥抽驗結果

Jan 30, 2020

公布108年11-12月生鮮蔬果殘留農藥抽驗結果

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定期至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374項殘留農藥含量,108年11-12月共計抽驗95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13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13.7%,詳如抽驗名冊。

此次抽驗13件不符規定蔬果產品,違規原因為「芥菜」1件檢出4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菠菜」、「百香果」各1件檢出3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木瓜」、「木瓜柳丁」、「蘿蔔」、「油菜」、「蚵白」各1件檢出2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美濃」、「苦瓜」、「蚵白」各1件及「大陸妹」2件各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上述檢出之殘留農藥殺菌劑待克利、達滅芬、賓克隆、普克利、白克列、凡殺同、克收欣、三泰芬、三泰隆、得克利、四氯異苯腈;殺蟲劑達特南、因滅汀、因得克、納乃得、百利普芬、克凡派、賽達松、芬普尼、賽洛寧、白克松、阿巴汀,均為合法登記並領有許可證之農藥,核准使用於限定類別農作物,惟其殘留農藥含量應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針對不符規定產品,臺北市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並移請產品來源所轄衛生局溯源處辦及農政單位輔導農民正確田間施藥,另已通知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依據「臺北市第一、二果菜批發市場供應人申請登記及管理要點」,針對違規供應商停止供應10天,第2次廢止供應人資格,並加強進場交易蔬果及不合格產品供應業者查驗。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果菜批發市場係蔬果產品交易平台,提供全國各縣市農會、合作社或個體農戶等將蔬果產品運送至批發市場後,由該公司協助來源業者與承銷人進行公開拍賣交易,為本市最具規模蔬果集散中心。臺北市衛生局首重源頭把關,與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定期至該公司經營管理之果菜批發市場進行蔬果抽驗,於發現不合格蔬果時,除由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處外,臺北市市場處及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為保障臺北市蔬果安全,更採取供應商暫停供應或廢止資格等措施,共同為食安把關。但於市面抽驗產品屬於終端的管理,惟有落實源頭田間監測,及產地加強輔導農民於栽種時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臺北市衛生局呼籲農友於栽種蔬果施用農藥,應符合相關法令;販售業者販售之蔬果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保留,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並提醒民眾優先選購當季蔬果,於食用或烹調蔬果前,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與烹煮蔬菜時,將鍋蓋打開等方式,來減少及降低農藥的殘留。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及食藥粧網路地圖https://imap.health.gov.tw/查詢相關訊息。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衛生局

網址:https://health.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BB5A41BA1E6CA260&sms=72544237BBE4C5F6&s=38A5FE9A142BD26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