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 01, 2019
預告散裝食品標示規定草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108年8月1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81302075號
附件:「散裝食品標示規定」草案總說明及逐點說明之pdf檔各1份
主旨:預告訂定「散裝食品標示規定」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
三、「散裝食品標示規定」草案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本規定依產品類別分階段實施,生鮮、冷藏、冷凍、脫水、乾燥、碾碎、研磨、簡單切割之農畜禽產品,擬定於110年1月1日施行,其他產品擬定於111年1月1日全面實施。
五、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41。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檔案下載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網址: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5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