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不法 食安處檢出29件含西藥成分產品 均移送法辦

Jan 02, 2020

網拍不法 食安處檢出29件含西藥成分產品 均移送法辦

不法藥物對民眾的健康影響甚鉅,為有效打擊不法藥物,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聯合食品藥物管理署加強監控藥物違規廣告,自107年至108年11月止共計查獲疑似違規刊登販售藥品1246件,並主動出擊,價購網路上疑似不法藥物及虛偽誇大宣稱療效的產品47件,送驗後檢出不法成分共29件,均移送地檢署法辦,以保障民眾用藥安全及消費權益。

食安處指出,隨著傳播及網路媒體蓬勃發展,網路買賣多元商品當道,暗藏危機,食安處針對電視、廣播、網路拍賣平台、公司官網及臉書社團等販賣之產品及廣告進行監控。107年至108年11月止共計查獲涉違規刊登販售藥品1246件,其中高達9成都是個人賣家,涉觸犯藥事法無照藥商相關法規。
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及消費權益,食安處也主動價購網拍疑似不法藥物及虛偽誇大宣稱療效的產品送驗,並與檢調密切合作。107年迄今共價購47件產品,有29件檢出西藥成分,其中檢出的西藥成分中又以含壯陽藥物成分的產品12件為最多,其次為含麻藥成分產品共6件,含減肥成分產品4件,均移送檢調單位辦理,目前已偵辦終結5案(1案判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10萬元,2案聲請簡易判決,另2案獲緩起訴並繳交罰金3萬元) ,其餘尚在偵辦中。

食安處處長 邱惠慈呼籲,檢出摻有非法西藥成分之產品涉違反藥事法,若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者,依藥事法第82條,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若未經核准擅自販賣、供應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藥事法第83條,最重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不肖商人為了讓產品有顯著療效,會擅自添加非法西藥成分,讓消費者誤以為該產品有效又不傷身,實則不然,食安處提醒消費者,切勿購買及食用來路不明、標示不清或誇大療效之產品。

在食安處網站首頁(https://www.fds.taichung.gov.tw/)便民服務專區項下,建置有查詢專區,包括違規藥物專區、違規廣告看這裡,及藥物、化粧品許可證查詢查詢等資訊,歡迎大家多加利用。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消費者紅綠燈、台中市政府衛生局

網址:https://consumer.fda.gov.tw/News/newsDetail.aspx?nodeID=216&id=f549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