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17, 2019
南投縣11月份市售食品動物用藥及農藥殘留抽驗結果
為保障市售食品之衛生與安全,南投縣政府衛生局針對傳統市場、攤商及超市量販店等地點,抽驗市售蔬果類及禽畜水產品等,總計15件,並依產品風險檢驗動物用藥及農藥殘留等,檢驗結果其中1件「蔥」農藥殘留不符規定,不合格之產品經查來源為外縣市,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處辦。(不合格食品及廠商資訊如附件)。
我國對於農藥之核准登記及訂定殘留容許量,分別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衛生福利部依權責辦理,除參酌國際規範之外,並考量國內農牧漁業之需,依國人飲食習慣而訂定規範,以確保國人食用安全。
食品安全首重源頭把關,落實源頭田間監測及產地加強輔導農民於栽種時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為維護民眾食用安全,衛生局呼籲農友於栽種蔬果施用農藥,應符合相關法令,同時提醒民眾為減少攝入蔬菜之可能殘留農藥,建議清洗蔬菜時應去除外葉,以水沖洗蔬菜根部,將泥沙清除,並將根部摘除,先以清水浸泡,再以流動清水沖洗,於烹煮蔬菜時,將鍋蓋打開等方式,來減少及降低農藥的殘留。
民眾如有食品衛生安全問題及消費疑義,可電洽南投縣政府衛生局服務專線049-223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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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消費者紅綠燈、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網址:https://consumer.fda.gov.tw/News/newsDetail.aspx?nodeID=216&id=f549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