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 18, 2019
臺北市衛生局公布108年豆製品抽驗結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市售豆製品專案抽驗計畫,抽驗地點包括傳統市場、市場周邊攤販、超市、餐飲店等,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12項)、過氧化氫、著色劑等項目,共計抽驗97件,檢驗結果6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6.2%(詳如抽驗名冊)。
臺北市衛生局分析今年度專案抽驗結果,6件不合格產品原因分別為:3件豆腐產品、1件干絲產品及2件豆干產品違規添加防腐劑苯甲酸或檢出殺菌劑過氧化氫陽性,以產品類別分析,豆干產品不合格率最高(15.4%),依序如下:
一、13件豆干產品中,檢出2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15.4﹪。
二、40件豆腐產品中,檢出3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7.5﹪。
三、34件豆漿產品皆符合規定。
四、10件豆類製品(4件豆包、2件豆皮、1件干絲及豆花3件)中,檢出1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10%。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上述不符規定之產品,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第9款規定,可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違規產品來源屬外縣市者,已移請轄管衛生局辦理;另提醒販賣業者務必留存進貨憑證,以利違規食品之源頭追蹤管理,共同為民眾食安把關。
「苯甲酸」為可合法使用之防腐劑,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苯甲酸可使用於「豆皮豆干類」產品(如傳統市場販售之豆干、豆干丁、豆干絲、豆皮、豆包、素雞等以及經過調味之完整包裝之休閒豆干食品),其用量為0.6 g/kg以下,不得使用於「豆腐類產品」(包括板豆腐、凍豆腐、油豆腐、臭豆腐等及豆漿)。苯甲酸進入人體後,可從尿中排出。
過氧化氫(H2O2),俗稱雙氧水,可做為食品殺菌劑,具有漂白、防腐效果等用途,常使用於魚肉煉製品(魚丸、魚板、甜不辣及花枝丸)及豆類製品(豆腐、豆干、干絲、麵腸)之加工過程,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規定,食品中不得殘留,同時亦規定不得使用於麵粉及其製品。食用多了可能會引起頭痛、嘔吐等症狀,另外過氧化氫具有較強烈氧化力,可造成皮膚、眼睛及腸胃道的腐蝕性傷害。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在選購豆製品時,最好向信用良好的廠商購買,由於豆干及豆腐類製品屬高水活性產品,常溫下易腐敗,業者較易添加過量防腐劑,臺北市衛生局嚴正呼籲業者應秉持職業道德,勿濫用食品添加物,豆製品皆應儘可能冷藏保存於7℃以下,並採「先進先出」原則,以維持產品的新鮮與品質。
消費者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 02-27208889)轉7079。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查詢相關訊息。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