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業者完成登錄後,應於每年七月申報確認登錄內容

Nov 06, 2019

食品業者完成登錄後,應於每年七月申報確認登錄內容

「食品業者 非登不可」政策已經立法全面執行,衛生局鼓勵所有業者自行持「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上網登錄,對於無法自行上網完成申報登錄之業者,請依營業類別掃描QRcode填寫申報確認申請表單,或至本市各區衛生所填寫紙本申報確認申請表,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


(一)請依營業類別掃描下方QRcode填寫申報確認申請表單:

餐飲業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92iSRfMBNpUKemgA7

販售業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LnmpN5gbgENfoT556

輸入業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GGPdur4bDWVgifCW7


(二)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專線服務電話:(傳真電話:04-22220926)

◎食品製造業、輸入業、餐飲業及校園團膳業別:04-22220655分機3204、3203、3202、3214

◎販賣業、烘焙業、食品包裝容器具、健康食品業別:04-2222-0655分機3113。


資料來源:台中市食品安全藥物管理處

網址:https://www.fds.taichung.gov.tw/1389617/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