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 07, 2019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會同本府消保官聯合稽查抽驗市售截切水果及麵包食品第二波結果均符合規定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會同本府消保官聯合稽查抽驗市售截切水果及麵包食品第二波結果均符合規定
來源: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繼7月底公布本局抽驗截切水果及即食食品抽驗結果,針對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以下簡稱消保會)公布南部現切水果及麵包衛生標準檢驗結果,衛生局即派員會同市府消保官針對轄內傳統市場、夜市攤商、水果店等截切水果及麵包製售業者15家,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進行稽查並抽驗,檢驗一般食品衛生標準共計20件(截切水果17件、麵包3件),初驗結果計有4件(截切水果2件、麵包2件)衛生標準與規定不符,經飭令業者限期改善,衛生局再次前往抽驗結果均已與規定相符。(詳見附件)
衛生局表示,消保會此次抽驗品項為截切水果及麵包,該類食品在製作過程中食材、器具、機具、包裝等若遭受污染,或作業人員個人衛生狀況不佳皆有可能造成衛生指標菌超標情形,且該類食品若以不當的溫度保存亦會加速微生物大量繁殖。倘檢驗之衛生指標菌超過衛生標準時,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命業者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按同法第48條第8款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另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依規定做好自主管理,注意從業人員的個人衛生,並落實手部清潔衛生,加強食材覆蓋及低溫貯存,定期清洗截切水果刀具及盛裝之容器,以確保產品衛生品質,另提醒民眾購買食品時應選擇販售場所整潔衛生及有信譽的店家,更要注意購買後儘快食用及低溫保存,應勤洗手、注意飲食衛生。
以上稽查結果,可逕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khd.kcg.gov.tw/)食品衛生專區查詢。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7134000轉食品衛生科)。(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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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網址:https://consumer.fda.gov.tw/News/newsDetail.aspx?nodeID=216&id=f54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