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 02, 2019
臺北市衛生局公布108年度中秋應節食品抽驗結果
臺北市衛生局公布108年度中秋應節食品抽驗結果
農曆八月十五日慶中秋,花好月圓人團圓,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使民眾安心食用月餅和開心烤肉,7月底8月初至臺北市月餅製造業、麵包店、糕餅店、烘焙專賣店、食品材料行、傳統市場、超市及大小型量販店等進行月餅產品及烤肉用食材抽驗,共計抽驗111件產品,檢驗結果1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0.9%,詳如名冊。
此次共計查驗111件產品,包含31件中秋月餅產品(含各式月餅、綠豆椪、鳳梨酥、鹹蛋黃及烘焙餡料等)、11件烤肉調味醬及69件常見烤肉用食材(含肉製品、海鮮、蔬菜、加工煉製品、豆干、米血等),檢驗項目包含防腐劑、著色劑、蘇丹色素、動物用藥、農藥殘留、硼砂、保色劑、甜味劑、漂白劑等,檢驗結果1件(豆干)檢出過氧化氫為陽性,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
臺北市衛生局針對不符規定之產品,已令業者立即下架,經查產品來源為新北市,已移請轄區衛生局查察其原料及製程。食品添加物使用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者,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7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為家庭中常用的漂白劑及消毒劑。我國規定過氧化氫可使用於食品(麵粉及其製品除外)作為殺菌用,但在最終產品中不得殘留,食品加工所使用之過氧化氫必須符合食品添加物之相關規定。建議購買食品時勿以產品之色澤為取向,對於異常白皙或偏離傳統色澤太多的食品,在選購時要提高警覺,以減少購買到違規食品的機會。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在選購中秋月餅、烘焙餡料及烤肉食材時,應注意產品是否適當儲存以維持新鮮度,如為包裝產品應挑選具有完整標示者。相關食品業者於生鮮產品批發、零售或供攤販使用時,皆應儘可能冷藏保存於7℃以下,如置於常溫,以不超過3小時為限,並採「先進先出」原則,以維持產品的品質;此外,食品業者使用食品添加物時,挑選有合法「食品添加物許可證號碼」之添加物原料,並應遵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79。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查詢相關訊息。
資料來源:臺北市衛生局
網址:https://consumer.fda.gov.tw/News/newsDetail.aspx?nodeID=216&id=f53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