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 21, 2019
獵「祿」持續出擊 食在把關強勢啟動
來源:嘉義縣衛生局
為維護食藥安全,本縣衛生局針對轄區王祿仙常出沒處所,擴大啟動專案稽查,統計本年度自元月起迄8/14止總計稽查535處次,於4/2查獲位於「大林義和里隆○宮廟前」,販售「葡萄乾」產品,宣稱可防癌、抗癌、補血、養血、生血等詞句及8/12於「朴子松華里龍Ο宮」廟後聚眾販售「苦瓜粉元素膠囊」食品,宣稱苦瓜丹不只是顧肝、解毒,皮膚癢及體內毒、在吃苦瓜丹後可排毒就不會癢等誇大不實詞句。2案皆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予以裁處。
嘉義縣老年人口比率高居全國之冠,長輩多有慢性疾病問題,因用藥習慣及健康識能不足,讓王祿仙集團常藉此誇大行銷保健食品及藥品等,傳播不實醫療效果廣告,甚至提供一堆贈品與集點送大獎,吸引老人家購買使用。老人家也因閒暇時喜歡收聽電台節目,因此有廣告宣稱不用就醫,服用其產品後體力好、眼睛金、養肝好、補腎氣…從此彩色人生,部分鄉親往往道聽塗說,誤信一些誇大廣告,以致延誤就醫或加重病情。
縣長翁章梁上任以來十分重視此議題,因此本縣衛生局除持續不定期至王祿仙出沒處加強稽查,並將所製作「拒買王祿仙賣的商(食)品」於電視及電台強力宣導,鼓勵民眾踴躍檢舉並提供專線05-3620613,倘經查獲違規事證屬實,可獲得檢舉獎金(裁罰金額20%)。民眾也可打電話向110報案,相關單位接獲電話通報後,將立即派員查緝。衛生局呼籲王祿仙業者勿挑戰法令,食品宣稱涉及不實、誇張及易生誤解療效,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28條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至400萬元以下罰鍰,涉及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處新臺幣6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以下罰鍰,若販售不法藥品將依藥事法移送檢調法辦。期望給本縣民眾一個衛生安全、食在安心及健康無虞的食藥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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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網址:https://consumer.fda.gov.tw/News/newsDetail.aspx?nodeID=216&id=f528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