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 26, 2021
廢止「水產動物類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及鎘之檢驗」及「畜禽類可食性內臟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及鎘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廢止「水產動物類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及鎘之檢驗」及「畜禽類可食性內臟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及鎘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廢止「水產動物類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及鎘之檢驗」及「畜禽類可食性內臟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及鎘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
公告事項:廢止「水產動物類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及鎘之檢驗」及「畜禽類可食性內臟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及鎘之檢驗」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網址: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7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