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 30, 2021
「二氧化碳」明年將納食品添加物列管
「二氧化碳」明年將納食品添加物列管
來源:苗栗縣衛生局
炎炎夏日,來杯清爽解渴的可樂最對味。然而你知道飲料中的二氧化碳是安全可添加在食品中的嗎?
為了加強食用級的氣體安全,衛生福利部今年2月22日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將二氧化碳移列以食品添加物管理,與國際管理趨勢一致,並將於111年7月1日實施。
在實施之前,食品加工用二氧化碳產製之來源如符合先進國家或國際氣體組織(或協會)所提供之指引或品質規格,且均符合現行「食品加工用二氧化碳衛生標準」,製程衛生管理、品保制度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得用於食品之生產。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張局長蕊仙提醒,明年7月1日後二氧化碳氣體製造廠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確實落實分廠分照,辦理查驗登記,建立追溯追蹤管理制度及實施強制檢驗。
另外,張局長也再次強調食品業者應善盡自主管理責任,若發現有違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9款,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以保障民眾食的安全。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網址:https://consumer.fda.gov.tw/News/newsDetail.aspx?nodeID=216&id=f600465&rand=144244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