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 16, 2019
市府食品安全專案小組進行中元節普渡祭祀用食品查驗,4件蔬果農藥殘留不符規定
中元節是台灣民間重要的民俗節日,各類祭祀供品陸續上市,為保障民眾食的安全,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會同市府消保官至轄內賣場、超市、傳統市場、餐飲業、烘焙業者、水果行等場所,抽驗中元節應節及祭祀食品,共計抽驗98件,其中4件蔬果檢出農藥殘留不符規定,不合格率4.08%(詳如附件1),違規同批產品均已責令下架並依法查辦。
此次衛生局抽驗中元節應節及祭祀食品含蔬果37件、烘焙製品(紅龜粿、紅圓等)17件、休閒即食食品(糖果、餅乾、水果乾等)15件、素食製品14件、肉類加工製品(貢丸、香腸)6件、豆製品5件、水產加工製品(魚丸、魚蛋)4件,共計抽驗98件,其中84件依檢體類別分別檢驗農藥殘留、防腐劑、殺菌劑、甜味劑、漂白劑、保色劑等項,另14件素食製品檢驗動物性成份及植物五辛成份,檢驗結果計有4件蔬果農藥殘留與規定不符,衛生局已飭請販售業者下架同批產品,其中2件黃秋葵及1件百香果已移請轄管衛生局依法處辦,1件百香果尚待釐清來源供應商,俟調查結果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辦。
本次「黃秋葵」與「百香果」經檢出農藥殘留超標,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及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對於不合格產品,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應予沒入銷毀。另食品業者若未保存產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之來源相關文件者,可依同法第9條第1項及48條第3款規定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消費者為降低農產品農藥殘留的風險,建議消費者應盡量選購當季蔬果或挑選有溯源標章的農產品,食用蔬果前應使用流動的水沖洗後再分切,以減少殘留農藥攝取量;另提醒民眾購買中元節應節及祭祀食品時,儘量選購衛生可靠和信譽良好廠商製售食品,並注意產品包裝標示資訊(如:品名、內容物、食品添加物名稱、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及製造廠商等),拒買來路不明食品,避免挑選色澤過於鮮豔、有刺鼻味、非自然原味之產品,並視需求適量購買,妥善保存並儘早食用完畢,以確保產品新鮮及食用安全,讓中元佳節吃的安全又衛生。
以上稽查結果,可逕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khd.kcg.gov.tw/)食品衛生專區查詢。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7134000轉食品衛生科)。(全文完)。
新聞稿聯絡人:陳建榮科長/李欣南技正
發布日期:10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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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網址:https://khd.kcg.gov.tw/tw/news/show.php?num=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