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24, 2020
臺北市衛生局公布109年油脂類產品反式脂肪酸標示查核結果
臺北市衛生局公布109年油脂類產品反式脂肪酸標示查核結果
來源: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9年10月於烘焙業、早餐店、咖啡店、攤商、超市、賣場、一般商店等處抽驗23件油脂類產品檢驗反式脂肪酸(15項)含量,針對油脂類產品反式脂肪標示進行檢查,查核結果均符合規定(如附件名冊)。
臺北市衛生局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食品須於包裝容器外表之明顯處以表格方式標示「脂肪、飽和脂肪(或飽和脂肪酸)、反式脂肪(或反式脂肪酸)含量」,其允許之誤差範圍,為小於標示值之120%;若該食品每100公克之固體(半固體)或每100毫升之液體所含該營養素量不超過0.5公克,得以標示為零。依據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第8款食品外包裝應標示營養標示, 違反者依同法第47條第8款,可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消費者,反式脂肪來源有天然、人工,前者存在牛隻等反芻動物中,人工則因油脂精製高溫製程中產生微量反式脂肪或來自氫化植物油,其氫化目的是增加油脂穩定性、耐高溫,但若製程中氫化不完全,會產生危害心血管健康的反式脂肪,食品成分標示中有氫化植物油、半氫化植物油、植物性乳化油、精製植物油、人造奶油(黃油)、人造酥油(白油)或英文標示上有hydrogenated(氫化)等名稱者,就可能含有反式脂肪,應減少攝食該類食品。奶油產品一般使用於烘焙產品做為製程原料,其最終產品之反式脂肪量會遠低於檢出值。至於沙拉油、棕櫚油、油炸油、酥油、奶油、巧克力醬、奶油球等產品,其反式脂肪含量則因品牌不同而不盡相同。因此,提醒消費者購買時不妨多留意營養標示中反式脂肪含量,聰明選購。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 02-27208889)轉708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查詢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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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網址:https://consumer.fda.gov.tw/News/newsDetail.aspx?nodeID=216&id=f600026&rand=1343344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