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17, 2020
「優良藥品製造標準」,業經本部會銜經濟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9年12月10日以衛授食字第1091103539號、經工字第10904603690號及農授防字第1090727414號令廢止,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優良藥品製造標準」,業經本部會銜經濟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9年12月10日以衛授食字第1091103539號、經工字第10904603690號及農授防字第1090727414號令廢止,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衛生福利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1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103558號
附件:
主旨:「優良藥品製造標準」,業經本部會銜經濟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9年12月10日以衛授食字第1091103539號、經工字第10904603690號及農授防字第1090727414號令廢止,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旨揭「優良藥品製造標準」廢止案,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9年3月26日以衛授食字第1091101067號公告於行政院公報,踐行法規預告程序。
二、旨揭廢止令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最新動態」網頁或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自行下載。
檔案下載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網址: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6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