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16, 2020
宜蘭縣政府有關市售米餅重金屬含量後續追蹤說明
宜蘭縣政府有關市售米餅重金屬含量後續追蹤說明
來源: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有關消基會日前公布市售米製副食品及點心的重金屬抽驗結果,有4款產品檢出疑似鎘超標一事,本府衛生局已於今日派員至轄內業者製作場所,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稽查及抽驗相關產品。同時在現場輔導業者務必做好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落實食材管理與驗收。針對疑似鎘超標的產品,目前仍在進行調查中,若違規屬實,則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將依同法第48條之規定命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另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違反者,將依同法第47條之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登記、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
宜蘭縣林姿妙縣長已責成農業處及衛生局,要求相關業者確實遵循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規,以確保製售食品之衛生安全,另將對於市售米類產製品持續主動執行跨局處聯合稽查,倘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將依法處辦。民眾如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請撥打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電話03-9332779洽詢。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網址:https://consumer.fda.gov.tw/News/newsDetail.aspx?nodeID=216&id=f600010&rand=844520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