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訂「核醫放射性藥品臨床試驗基準(草案)」

Nov 03, 2020

預告修訂「核醫放射性藥品臨床試驗基準(草案)」

預告修訂「核醫放射性藥品臨床試驗基準(草案)」


預告修訂「核醫放射性藥品臨床試驗基準(草案)」 【發布日期:2020-11-03】 發布單位:藥品組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2日

 

發文文號:FDA藥字第1091409357號

附件:核醫放射性藥品臨床試驗基準(草案)

主旨:預告修訂「核醫放射性藥品臨床試驗基準(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5條。

公告事項:

一、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預告修訂「核醫放射性藥品臨床試驗基準(草案)」,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網頁。

三、對草案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次日起30天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署藥品組

(二)、 地址:115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F棟。

(三)、 電話:(02)2787-7494。

(四)、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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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網址: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6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