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振泰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振泰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實驗室)」之食品檢驗機構認證範圍。

Sep 26, 2020

公告修正「振泰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振泰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實驗室)」之食品檢驗機構認證範圍。

公告修正「振泰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振泰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實驗室)」之食品檢驗機構認證範圍。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9月24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91607646號

主旨:廢止「瘦身美容業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

公告事項:廢止「瘦身美容業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部長 陳時中 

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