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 24, 2020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09年上半年即食熟食食品衛生抽驗結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09年上半年即食熟食食品衛生抽驗結果
來源: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三餐老是在外的外食族逐年增加,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統計,前3名的食品中毒原因食品為複合調理食品(含盒餐)、水產品、肉類及其加工品。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消費者食用熟食的衛生安全,特別針對市售三明治、便當、飯糰、壽司、滷味、輕食餐點等即食熟食食品進行抽驗,共計抽驗25件,檢驗結果1件不符合規定,詳如抽驗名冊。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9年上半年針對一般餐飲店、傳統市場店面、大賣場、超級市場等進行即食熟食食品抽驗,檢驗項目為衛生標準(大腸桿菌群、大腸桿菌),檢驗結果其中4件即食熟食產品(潤餅捲、招牌油雞飯便當、火腿薯餅滿分堡、培根湯種)衛生標準初抽不符規定,經令業者限期改善後,再次前往複抽,複抽結果1件潤餅捲不符合規定,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處3萬元之罰鍰。臺北市衛生局表示,大腸桿菌群常被用來作為監測食品是否遭受污染,或是製程有無衛生缺失的重要指標之一,食品中檢出大腸桿菌群過多,雖不是食品中毒病原菌,不致於影響身體健康直接致病,卻足以顯示該產品衛生狀態不良。衛生指標菌如超過標準,即表示在製作過程當中的衛生狀況、食材、器具及包裝過程可能遭受污染,或工作人員的個人衛生狀況不佳所造成,至於常溫保存更是微生物繁殖的最佳環境。
炎炎夏日,食物保存不易,臺北市衛生局呼籲餐飲及食品販賣業者販售即食食品應掌握三大原則,「確保製作環境衛生清潔」、「注意保存溫度」及「適量陳列」。衛生局統計109年上半年迄今共18件疑似食品中毒通報案,較108年同期27件,減少9件。其中1件食用不需再經加熱即可食用之餐點後出現多人上吐下瀉症狀,經衛生局綜合判定,係屬沙門氏菌引起之細菌性食品中毒案件,衛生局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4款,裁處責任廠商新臺幣6萬元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再次強調,業者應做好衛生自主管理,製作販售場所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操作人員於調理食品前後要徹底洗淨雙手,選用新鮮食材,凡與食品直接接觸之用水需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生熟食、刀具、砧板要分開使用,以免交叉污染,並妥善控制販售量,切勿大量製作囤積販售,以確保販售食品皆可符合衛生安全及品質之標準。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消費者購買即食食品,應選擇商譽良好、販售場所整潔衛生的店家,所購買食品注意色澤及氣味是否正常,購買後應立即食用完畢,以避免常溫下細菌過度滋生,影響民眾身體健康。
消費者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 02-27208889)轉707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查詢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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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網址:https://consumer.fda.gov.tw/News/newsDetail.aspx?nodeID=216&id=f589625